饿了么诉美团不正当竞争,美团被判赔偿100万元

10月12日消息,日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饿了么诉美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外卖”经营者)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经营者)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0万元。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